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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宏保险积极开展新《保险法》学习宣传活动
2009-06-09
2009年2月,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订草案,新《保险法》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。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《关于做好<新保险法>宣传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做好新《保险法》的学习与宣传,中宏保险积极开展了新《保险法》学习宣传活动。
新《保险法》对于完善我国保险法制、改善保险业经营环境、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。针对新《保险法》的宣传受众类型多样层次不同的特点,中宏保险因地制宜、稳妥有序、灵活多样地着手开展新法宣传工作,分阶段、按步骤、分层次地对全公司的管理层、员工、营销员和公司客户进行宣导,并将学习贯彻新《保险法》落实在行动上。
为广泛宣传学习新《保险法》,中宏特地成立了学习宣传领导小组,动员公司各个层面和各级分支机构认真学习新《保险法》的法律条文,牢牢把握新法的精髓和亮点,精心部署新《保险法》的宣传工作,通过内外部宣传管道,加强对公司员工、营销员及客户的宣传,广泛普及新法基本知识。
依据新法规定,中宏保险将全面审视公司现有的营运规则和产品条款,对不符合新法规定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,同时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法律知识宣传,在主动宣传新《保险法》基本知识同时自觉接受客户监督。中宏将牢牢抓住新《保险法》中加强监管、防范风险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等内容,积极做好投保提示、理性消费、正当维权等方面的宣传活动,并总结在依法合规、诚信服务、保护客户利益方面的举措和经验,开发制作专门的宣传折页,准备通过营销员渠道和银保渠道,面向广大投保人进行新法宣传,为新法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。
新《保险法》的颁布实施为推动保险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,对于整个行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。中宏保险将持续推动,积极做好学习与宣传新法的各项工作。新法的学习与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,中宏保险将以新保险法为依托,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,促进公司各个层面和各分支机构增强依法经营的自觉性,推动公司和行业更好更快地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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